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点击数:468    更新时间:2022-04-01

 

 

 

 

 

 

 

 

 

南艺团字20226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表彰优秀、树立典型,引领团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争做建设新时代先锋,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庆祝建团百年、建校110周年,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决定在2022“五四”期间集中对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校级“两红两优”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在支部建设和班级建设中有突出表现,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专业内前40%。团龄一年以上,个人基本信息已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能热情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且有实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二级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担任委员及以上,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副部长及以上或院级学生组织担任部长及以上职务,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专业内前40%。

3.团龄在一年以上,个人基本信息已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

1.在满足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充分彰显基层共青团干部作为,严格落实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2021年度被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开拓创新,在思想引领、团建创新、服务团员青年、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4.截至2022年31日,担任团支部书记满一年以上。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遵守团的章程。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支部工作清单认真实施2021年度被评定为四星及以上团支部

3.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具有严谨求实、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能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团支部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4.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二、申报名额

此次评选参照团支部、团干部、团员数量实行名额分配,各分团委按分配名额择优向校团委推荐,由校团委审核评定,每项不得兼报。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分团委要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与服务 大局、服务青年情况,对拟申报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全面考察,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创建措施有力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推荐上来, 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工作导向,激励和调动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严格把关。各分团委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 指导推荐人选(集体)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并提供各类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同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把握进度。请各分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务必于2022417日下午5:00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四、填写说明

1. 申报表涉及时间的内容按照“×年×月”填写,如:2013年12月,2021年4月。汇总表涉及时间的内容按照“201312、202104”格式填写。

2. 填写联系电话可同时加注微信号等通讯联系方式。

3.  民族按照“×族”填写,如:汉族、蒙古族。

4. 政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规范填写。

电子版材料:申报表、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所获荣誉证明材料、申报汇总表;

纸质版材料:申报表、申报汇总表、公示证明须并加盖学院公章,其中申报表单面打印一张A4纸上,其他材料无需纸质。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5-83498275

邮箱:3419643005@qq.com。

 

附件:

1.申报名额分配一览表

2.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南京艺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申报汇总表

4.申报人选(单位)公示(样表)

 

 

                               共青团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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